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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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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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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未经朋友同意将其照片发布在婚恋网属于侵权吗

  公民都有肖像权,那要是自己照片被别人公开发到网上是否构成了侵权呢?

  网友咨询:

  无意中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一个不是很熟悉的朋友发布在自己做的婚恋网上,本人并没有授权,发布我自己的照片及真实信息,这算不算侵犯本人的肖像权及姓名权?

  律师回复:

  已经对你构成侵权,你可以起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就刘女士反映的情况,她的朋友没有用其照片进行营利,而是单纯觉得好看,就随手转发了,不算侵犯肖像权。黄律师还表示,如果市民遇到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可自行制止,例如要求对方删去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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