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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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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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有著作权吗?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也享有著作权。未成年人享受著作权的同时还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著作权给予同样的保护。
公民自出生之日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
因此,未成年人只要完成法律意义上的作品,就享有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成年人享受著作权的同时还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因此,无论是未成年人或是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其中包括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未成年人完全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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