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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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册商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犯,就要宣示主权,给属于自己的商标注册。商标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呢?国际商标注册又该有什么样的登记内容和注意事项?下面,为大家介绍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国际商标的特征
1、显著性:指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
2、独占性: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许可,他人擅自使用即构成侵犯商标权。
3、价值性: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可以有偿转让。
4、竞争性:指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二、商标国际注册薄记载的登记内容
1、、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国际注册涉及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名义、地址(若被指定的话),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商标原属国注册日期、注册号,商品或服务名称及其所在的类别,原属国名称,指定保护的国家,国际注册申请号、日期、注册日期、注册号等;
2、商标国际注册的变更。商标国际注册的变更主要涉及商标所有人的各项变更,代理人的各项变更等;
3、商标国际注册的续展;
4、指定保护的驳回;
5、商标的无效决定;
6、某些司法或行政裁定;
7、更正等。
三、国际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定或议定书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应至少指定一个缔约方,但不得指定中国。
2、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任一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
3、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名称一致。
5、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样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规格为2×2cm--8×8cm之间。如商标为彩色的,应用文字指出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
6、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
7、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可以包括多个类别,但超过三个类别的,需缴纳附加注册费。
8、商标或其一部分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9、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方时,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今后的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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