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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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局驳回对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在一定的时间内,要求商标局拒绝通过其他人注册该商标。如果对商标异议结果不认可,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复审。那么商标异议复审的流程怎么走呢?以下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和答辩的定义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是指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裁决的案件。
商标异议复审答辩是指上述对应的被异议人或商标异议人在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转送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及理由后,在规定时间内驳斥该商标异议复审理由的回复答辩书。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及异议复审答辩,更是体现异议人与被异议人之间专业素质水平、战略和战术、斗智斗勇的商标确权博弈,更多的情况下体现为市场竞争之外的限制与反限制的战斗。
二、商标异议复审的法律依据
商标异议复审的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和《商标评审规则》。
三、商标异议复审的流程内容如下:
(一)提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理由书;
(二)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副本送交给对方当事人;
(三)对方当事人答辩。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0天内答辩。对方当事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评委的裁定;
(四)商标异议复审裁定。
四、商标异议复审所需的材料
(一)《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二)商标局商标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本;
(四)商标异议复审申请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基于不同的理由而准备不同的证据材料)。
商标异议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如有特别原因,可以两次申请延期,但每次延期不能超过30日。再异议要送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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