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电话号码:0421-6823555
手机号码:13304913801
邮箱地址:yh2088@126.com
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商标代理人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通过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针对于商标代理人要求有哪些的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商标代理人要求有哪些?
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或考核;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没有被开除过公职或者被吊销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
(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商标代理人。
商标代理人每年应当参加业务培训,应当在商标代理组织报送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文件上签字;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在离开商标代理组织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商标代理业务。
二、商标代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一)代理商标申请人进行注册申请前的商标查询,确定其商标是否可以注册,代理商标所有人进行使用未注册商标进入市场前的查询,确定该商标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商标权。
(二)代理续展注册、转让注册、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补发注册证等有关事务。
(三)代理商标申请注册、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异议答辩、异议复审、商标争议、争议答辩、商标注册不当或3年不使用撤销、撤销答辩等有关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法律事务。
(四)代理中国申请人到国外办理商标国际注册以及在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事务。
(五)代理商标权海关备案。
(六)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投诉等法律事务。
(七)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