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电话号码:0421-6823555
手机号码:13304913801
邮箱地址:yh2088@126.com
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我们日常经常说的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在我国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接下来小编将给大家普及关于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
1、人身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二、著作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1、申请者递交材料;
2、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3、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4、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5、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6、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7、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三、著作权认证方法
取得著作权保护必先通过草根版权保护中心申请版权认证,即可获得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草根版权登记保护。
1、著作权认证程序
(1)自主取证
(2)自主存证
(3)自愿公证
2、著作权自主认证流程
(1)打开“草根版权保护中心首页”,在导航找到“自主认证”;
(2)打开“自主认证”,在“自主认证”页面找到“认证流程”并打开;;
(3)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一步:注册账号;
(4)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二步:验证注册信息;
(5)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三步:上传文件/录入文件信息;
(6)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四步:在线支付;
(7)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五步:邮件获取DICC ;
(8)草根版权保护中心自主认证流程第六步:认证成功,查看/下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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