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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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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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着作权法对着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五十年,如果是公民是作者,则在公民死后五十年内,其着作权得到保护。而法人是作者的话,在作品发表后五十年内,法律保护在着作权。等这个保护期限已过,其它人才能免费的使用作品。
一、我国着作权法对着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着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着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着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着作权法不再保护。
在着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着作权法保护;着作权期限届满,着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着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着作权保护期是着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着作权法律制度一方面要保护着作权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鼓励作品的创作;另一方面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需求。因此,从法律上直接规定着作权的保护期,平衡两个方面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着作权制度建立的出发点。
二、着作权保护对象是什么?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综上所述,针对着作权保护方面,我国出台过相关具体法律,其中明确着作权保护期限是五十年,公民去世后五十年内,其着作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就构成在着作权侵权。对于侵权的行为,通常是涉及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也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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