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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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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财产保全的主要两类

  当心法院判决后,对方没有财产履行判决,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这种顾虑,你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什么是财产保全?怎么申请?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什么?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主要分为两类: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

  (一)诉前保全

  适用条件:

  1、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

  2、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3、利害关系人申请。

  4、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申请。

  到哪里申请诉前保全

  1、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2、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保全措施的法院管辖。

  (二)诉中保全

  适用条件:

  1、时间上:诉讼中。

  2、范围上: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3、启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裁定。

  4、注意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到哪申请诉中保全

  1、向受案法院提出。

  2、上诉案件:在二审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前,由一审人民法院采取。

  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什么

  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该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申请。而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的财物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如果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财产保全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申请人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执行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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