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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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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手续在哪里办理

  在生活中,有些纠纷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因此会委托以为诉讼代理人来代替自己参与诉讼,那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手续在哪里办理?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是否要提前申请?

  一、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手续在哪里办理

  公民作为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供法庭审核。办理委托手续,如果是亲属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果不是则需要提交推荐证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是否要提前申请

  1、《民事诉讼法》没有限制委托代理人的时间。在法院民事诉讼各项程序进行过程中,当事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处理相关诉讼事务。

  2、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四、成为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3、系近亲属委托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4、系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应当提交推荐证明;

  5、委托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受委托人系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

  6、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报酬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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