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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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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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现在解决问题的一种新的方式,许多事项在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在某些人员的组织下就这一解决进行调解的,对于离婚纠纷,也可以进行调解,但是在双方就某些事项签订调解书后,会有什么样的效力呢?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一、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法院离婚调解书可以作为双方已经离婚的证明,等同于民政局的离婚证。
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哪些情形不影响调解书的生效?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1、案外人、担保人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
2、当事人双方对诉讼费达不成协议;
3、当事人拒收经双方同意签字捺印生效的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范本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 )民 字第 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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