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电话号码:0421-6823555
手机号码:13304913801
邮箱地址:yh2088@126.com
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在我国办理相关的诉讼费按照案件的类型进行相关的收取,收取时按照相关案件的比例进行收取。收取后相关的案件由我国的司法部门和相关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保护我国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判决和办理。
一、诉讼标的收费计算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1)、婚姻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2)、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元;
5)、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
6)、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7)、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8)、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9)、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
10)、财产案件收费:
1、1万元以下:50元:
2、1-1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5%-200元;
3、10-2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2% 300元;
4、20-5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1.5% 1300元;
5、50-100万的部分:标的额x1% 3800元;
6、100-2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9% 4800元;
7、200-5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8% 6800元;
8、500-1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7% 11800元;
9、1000-2000万元的部分:标的额x0.6% 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标的额x0.5% 41800元。
11)、案件执行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5%-1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1% 2400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5% 27400元;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执行金额x0.1% 67400元。
12)、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13)、申请支付令: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14)、申请公示催告:每件交纳100元;
1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每件交纳400元。
相关的案件诉讼费用收取后,如相关的当事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上报相关的当事机关进行申报办理。我国的司法机关和人民法院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收取。收取还应开具先关的收据证明,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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