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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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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我国外资企业注销流程是什么

  外资公司是指他们依照中国的法律在中我国境内设立,外资公司的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在我国外资公司的注销也是有一系列流程要走的,但是现在注销外资公司应该怎么做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将和大家分享关于关于我国外资企业注销流程的相关内容

  关于我国外资企业注销流程

  向外资审批机关(商务局)申请批准解散(10个工作日)-----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个工作日)-----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个月)-----向外资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并撤消批准证书-----向税务局注销---向工商机关注销----办理银行销户、外汇、财政、技监、统计、公安等部门注销手续。

  1、准备材料

  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2、提交备案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依法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成立后应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交: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工商局临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

  3、注销文件

  税务局完税、注销所需文件:

  (1)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表;

  (2)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3)企业金税卡,IC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发票购用印制簿;

  (6)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

  (7)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

  (9)最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工商注销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外资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机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7)其他有关文件。

  外资公司注销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财政补贴返还。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时可能因所属行业符合当地政策,或者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而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当然,目前已经基本上没有了)。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时,未满协议或政策要求的经营期限,可能会被要求返还财政补贴。因此,律师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在做出解散决议之前与当地政府沟通,就财政补贴是否需要返还等问题进行确认。

  (2)税务注销。税务注销通常是撤退过程中耗时最长、审查最严格的环节,如果处理不好,还可能发生税务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需要引起特别的重视。税务注销流程中,税务机关现场检查是最复杂和最不可控的一环,律师通常会建议企业提前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必要情况下建议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税务鉴证报告,确保顺利通过。另外,每年的3-5月通常是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税务机关非常繁忙,在此期间,税务注销手续可能被延迟。

  (3)员工妥善安置。外商投资企业撤退时,员工安置问题相对比较棘手,员工可能会向企业提出各种要求,影响清算进程。律师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在决议解散之前,应做好相关保密工作,避免出现员工罢工等群体性事件以影响生产;在决议解散之后,企业可以首先尝试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署协议,以避免后续劳动纠纷对清算产生影响。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考虑依法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4)债权债务处理。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清算期间,企业应当结清债权债务,不能够开展新的经营,签订新的与经营相关的合同。对于公司在清算之前签订的合同,可以在与对方协商后解除,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暂时无法回收的债权,为了不影响清算,可以考虑在通知债务人后转让给关联公司,由关联公司后续进行追讨。

  随着国务院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推行,注册公司变得越来越简单。设立门槛的降低整体拉升了公司数量,同时也出现大量因业务失败、股东矛盾等原因而导致的大量闲置公司。对于闲置公司而言,快立方律师建议投资人应依法注销,否则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后果。例如,如果公司闲置后不及时注销,导致公司资料、文件丢失,使公司无法进行清算时,公司股东将面临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了解我国外资企业注销流程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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