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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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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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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合同纠纷

什么情况下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直辖市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二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直辖市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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