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电话号码:0421-6823555
手机号码:13304913801
邮箱地址:yh2088@126.com
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导读: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如何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对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审查的项目有哪些?请看本文为您一一解答上述问题: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需要材料:
1、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
2、《物业服务合同》;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
7、物业项目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8、事实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现状的情况说明、仲裁或司法文书等相关材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填报信息后自动生成)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上述材料除要求原件的外,均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对物业服务合同申请的审查: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符合《**市物业管理办法》、《**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
3、接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
4、《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符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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