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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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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超期违约赔偿怎么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家在交易的时候签订合同已经成为了习惯,合同可以让双方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且更可以保障双方违约的时候,减少一定的损失。那么,合同超期违约赔偿怎么定?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合同逾期的违约金怎么约定

  (一)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规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二)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给付。《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对此作出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怎样才是低于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应当按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举证予以证明。

  (三)违约责任特点

  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这里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违约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则无违约责任可言;其二是违约责任是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便没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主要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才能发生,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

  3、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补偿合同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从合同法所确认的违约责任方式来看,无论是强制实际履行,还是支付违约赔偿金,或者采用其他补救措施,无不体现出补偿性,在特定情况下也包括一定的处罚性。

  4、违约责任具有可约定性。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金的数额等,但这并不否定违约责任的强制性,因为这种约定应限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四)约定违约金的原则

  (1)约定违约金条款前,应充分评估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能遭受的损失额,并以此为基准,正确约定违约金金额或违约金计算方法。

  (2)如果不能评估守约方的损失额,最好不要约定明确的违约金金额或其他计算违约金的方法,而代之以合同总标的额或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来计算违约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合同超期违约赔偿怎么定的具体内容为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文章告诉我们,当事人双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就会规定违约的金额,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执行,就属于违约,就要支付合同里面规定的违约金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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