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电话号码:0421-6823555

手机号码:13304913801

邮箱地址:yh2088@126.com

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合同纠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形式有哪些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形式有哪些?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那么,接下来就是由小编带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形式有哪些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海上运输

  国际海上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物质的一种运输方式,其运输的特点有:

  1、运输量大

  2、通过能力大——通达性好

  3、运费低廉

  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

  5.运输的速度慢。

  6.风险较大。

  二、铁路运输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运输是现代化运输业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它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较,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铁路运输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2、铁路运输速度比较快。

  3、运输量比较大。

  4、铁路运输成本较低。

  5、铁路运输安全可靠,风险远比海上运输小。

  6、初期投资大。

  三、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一般是指汽车运输)是陆上两种基本运输方式之一,具有以下的特点:

  1、机动灵活、简捷方便、应急性强,能深入到其他运输工具到达不了的地方。

  3、适应点多、面广、零星、季节性强的货物运输。

  3、运距短、单程货多。

  4、汽车投资少、收效快、

  5、港口集散可争分夺秒,突击抢运任务多。

  6、是空运班机、船舶、铁路衔接运输不可缺少的运输形式。

  7、随着公路现代化、车辆大型化,公路运输是实现集装箱在一定距离内“门到门”运输的最好的运输方式。

  8、汽车的载重量小,车辆运输时震动较大,易造成货损事故,费用和成本也比海上运输和铁路运输高。

  四、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极为迅速,这是与它所具备的许多特点分不开的,这种运输方式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运送速度快。

  2、安全准确。

  3、手续简便。

  4、节省包装、保险、利息和储存等费用。

  5、航空运输的运量小、运价较高

  签订日期: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联系电话:13304913801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