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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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有哪些?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一、什么是结果加重犯?
1、结果加重犯的概念
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由于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只是危害结果较为严重,故认定为一罪。
2、构成结果加重犯的条件
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和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行为人对基本的犯罪具有故意或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
刑法就发生了的加重结果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
二、结果加重犯有哪些?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
2、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
3、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死亡;
4、绑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5、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或死亡;
6、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
7、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
8、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
9、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造成被组织人、被运送人重伤或死亡;
10、非法行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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