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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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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偷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不偷盗讲得浅显一点就是不偷别人家的东西。讲得深入些,就是我们见了一样东西就产生爱慕贪婪之心,想占为己有,这都属于偷盗。那么偷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偷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偷盗罪处罚有哪些?

  一、偷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

  2、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3、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时,必须根据财物的性质、形态、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行窃,就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行为人将该财物夹在腋下、放人口袋、藏入怀中时就是既遂;但就体积很大的财物而言,只有将该财物搬出商店才能认定为既遂。

  二、偷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2、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能够被移动。他人的财物。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偷盗罪处罚有哪些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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