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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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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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并不代表着就是杀人放火。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司空见惯的行为也可能触犯法律,受到刑法的处罚,那刑事犯罪有哪些种类?在我国,重大刑事犯罪有哪些标准?
一、刑事犯罪有哪些种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主要与国家安全和领土主权完整以及国家秘密等有关的犯罪,例如有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武装叛乱、暴乱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间谍罪罪等罪名。
2、危害公共安全罪
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能带来公共安全隐患仍去实施的行为,危害大多数不特定人的利益,当然,也包括过失犯罪,有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犯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主要是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盗用冒用他人商标,合同诈骗罪等破环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和扰乱市场秩序罪等犯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对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造成威胁的犯罪,有绑架罪、勒索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他人的法益的犯罪。
5、侵犯财产罪
主要侵犯的是公民或者单位的个体的财产利益,包括抢劫罪、盗窃罪、侵占罪、聚众哄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等犯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违反相关的社会管理秩序,影响法律的监督及事实,例如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的犯罪。
7、其他犯罪
主要是针对有特殊身份的犯罪,例如有关于国家机关人员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等身份犯罪。
二、重大刑事犯罪有哪些标准
重特大刑事案件标准:
重特大标准包括致死或死伤多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爆炸、放火、投毒及绑架等案件;同一地区连续发生的对群众安全感造成较大影响的系列案件, 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或打、砸、抢事件,发生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等。
一般刑事案件标准:
没有达到重特大刑事案件标准的刑事案件就是一般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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