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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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诉讼一定是要有证据的,证据又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那么刑事诉讼的直接证据是如何划分的,哪些是属于直接证据,证人证言是否属于直接证据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直接证据的划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直接证据的划分
1、当事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5、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二、哪些属于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三、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吗
1、证人证言有直接证据,也有间接证据,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因为各种诉讼案件都是社会上发生的,案件一经发生,往往就会被人所感知,因此借据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国民事诉讼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
3、所谓直接证据,就是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即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所谓间接证据是指与待证的案件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因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也称“旁证”。
在司法实践中,直接证据通常表现为各种言词证据与书证、视听资料。间接证据的表现形式纷繁芜杂,物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通常属于间接证据。
4、因此,证人证言不一定都是直接证据,如果证人证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就属于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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