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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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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有期徒刑期最高期限

  有期徒刑是刑事处罚的其中一种形式,就是我们常说的“监禁”或“坐牢”,有期徒刑的期限要根据不同犯罪情节来确定,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当然刑期就高,那么,有期徒刑期最高期限是多长?

  一、有期徒刑期最高期限

  (一)有期徒刑最高期限的一般情形

  依照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对于单个罪名的有期徒刑最高判处十五年,触犯多项罪名的,合并执行最高可以判处25年。

  (二)有期徒刑期最高期限的例外规定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2、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有期徒刑可以减刑的规定

  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有期徒刑减刑幅度规定

  1、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四、有期徒刑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1、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

  2、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

  4、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5、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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