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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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私闯民宅的合理方法通常情况下是对其进行劝告或者说是报警,如果对方强行进入自己住宅之后,还有一些其他伤害自己人身安全的行为,那法律上赋予了我们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如果别人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也不能以动手打人的这种方法反击。
一、私闯民宅怎样反击是合法的?
反击私闯民宅的合法方式是报警,对于私闯民宅者,可以自行阻止,如果不听劝告者,可以报警。如果私闯者有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可以自卫,但如果没有,则最好报警。
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意味着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来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正当防卫要求的只是不法侵害存在,并没有将起因条件局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宽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为,并不要求它已经达到或将要达到犯罪程度,防卫人都可以依法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必须是显示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须是客观、真实地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出来的。
二、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
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标准也就是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总之,面对私闯民宅或其他不法侵害行为的时候,受害者所谓的反击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面对私闯民宅者,总不能无缘无故的直接拿刀将其砍死,所以说,相应的反击方法得根据犯罪嫌疑人当时的状态灵活的应对,不要因为不懂法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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