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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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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被判管制的后果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也没有造成大的损害,就可能被判管制刑,暂时被限制一段时间的人身自由,即使是这样,管制刑的刑罚与其它主刑的刑罚相比还是比较轻微的。那么,被判管制的后果是怎样的?管制的刑期如何计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被判管制的后果是怎样的

  管制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要遵循一定的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 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上述规定,是在被判处管制的过程中,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的,如果违反该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更加严苛的判罚。另外,法院可以在判处管制的同时,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或者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比如,因经常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法院可能会考虑禁止其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管制的刑期如何计算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 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 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 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本文主要介绍了被判管制的后果是怎样的,以及管制的刑期的计算的内容,从上文可以知道,犯罪分子被判了管制,算是判得比较轻的了,但是判了管制之后,罪犯虽然不会被羁押,但会被限制自由。管制的刑期是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刑期从人民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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