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电话号码:0421-6823555

手机号码:13304913801

邮箱地址:yh2088@126.com

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刑事辩护

  • 过失杀人自首怎么判刑

    对于犯罪来说,不论是故意的还是过失,都应该受到处罚,但是过失的处罚会轻一些。一些人会因为过失而杀人,而且事后会进行自首。那么过失杀人自首怎么判刑呢?过失杀人自首   详细>> [2022-03-25]

  • 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人来说,劝其自首,争取从宽处罚,那么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呢?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   详细>> [2022-03-25]

  • 杀人案嫌疑人自首如何认定

    生活中,一些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无心之过,在其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后,一般都能够获得宽大处理,因为主动投案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杀人案嫌疑人自首如何认定?自   详细>> [2022-03-25]

  • 哪些情节不能认定为自首

    自首属于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关系到犯罪分子的量刑问题,因此诉讼过程中一定要对自首情节进行仔细认定。但是也会有一些情形是不能被认定为自首的情节的,究竟是哪   详细>> [2022-03-25]

  • 特别自首的处罚

    我国对自首做出了区分,包括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在不同的情况下嫌疑人、被告人或正在服刑的罪犯成立的自首情况是不同的,当然最后给予的处罚也不太一样。那么通常情况下特   详细>> [2022-03-25]

  • 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如何区分

    自首属于我国法定量刑情节中的一种,若能够认定犯罪分子构成自首的话,通常法院最后是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但在自首中具体又分为了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那么一般自首与特殊   详细>> [2022-03-25]

  • 主动投案量刑情节有哪些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那么主动投案量刑情节有哪些?主动投案如何认定?主动投案量刑情节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   详细>> [2022-03-25]

  • 自首的可以减刑多少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行为人自首的,有望从宽处罚。那么自首了一定可以减刑吗?自首的可以减刑多少?自首了一定可以减刑   详细>> [2022-03-25]

  • 现场待捕型自首的认定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详细>> [2022-03-25]

  • 形迹可疑与犯罪嫌疑的区分

    往往是认定自动投案的难点,界限不易把握。自从1999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案例以来,共有五次对形迹可疑和犯罪嫌疑做出区分。下面就此进行梳理。1.概念形迹可疑,是指   详细>> [2022-03-25]

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联系电话:13304913801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