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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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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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征收之前收益及停产期限等因素确定,对于确定停业期限的,货币补偿标准是六个月月平均利润。企业因为拆迁导致停产的,应当提供企业利润情况,以便争取一个比较好的补偿标准。
一、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补?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因征收合法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其中,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一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或者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停产停业期限的确定,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六个月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范围一般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也即被征收人的直接利润损失,对间接损失和其他费用则不予补偿。一般来说直接经济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财务成本、违约损失等。
二、企业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1、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提到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我们要看企业是否是自己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是企业自己拥有,我们首先要分辨的就是土地的性质,因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补偿的标准的不同的。如果是国有土地性质,那么依据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如果是集体土地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如果企业是承租人,那么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问题。
2、企业经营性房屋的补偿。
企业经营性房屋的补偿,包括企业厂房、仓库等所有建筑物,补偿的标准也以产权证中的建筑面积为准。具体的补偿价格涉及很多因素,包括建筑物的位置、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建筑材质等等,需要综合考量。
3、房屋附属物的补偿。
企业房屋附属物是指附属于被拆迁房屋,由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异地使用或异地使用将影响其功能的财物及相关设施。附属物一般包括室内装修装饰、室外构筑物、地栽树木及花木、相关设备比如有线电视以及管道煤气(或天然气)出装费等。这些补偿都按照重置成本的价格进行补偿。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企业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需要满足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等条件,具体包括两大方面,实际损失方面的补偿和逾期利益损失补偿。
综上所述,企业拆迁中涉及的事项比较多,拆迁往往会导致企业停产一段时间,对于这个期间的损失,拆迁部门应当补偿。影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因素主要是企业拆迁前效益及停业期限,企业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按照六个月企业平均月利润来确定停产损失补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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