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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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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宅基地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农村宅基地征收之后,有关补偿归谁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时候,宅基地也是属于该土地的一部分,那么产生的补偿就应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就是归村委会。对于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那么对应的补偿费应该归所有者。

  一、宅基地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是怎么赔偿的?

  1.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2.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来决定,而且如果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一样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一般宅基地补偿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是分开的。这里就简单的介绍下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的标准价格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年的经济水平、居住情况等来确定)。

  农村中的土地情况比较复杂,有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将会划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用于修建住宅使用。但要注意,此时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而若是征收宅基地的话,对宅基地的补偿应该是归村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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