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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律师   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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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征收土地文件与征收房屋文件一样吗

  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其实与征收房屋需要出示的文件是不同的。征收土地需要出示的文件包括征地告知书、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征询意见书、征地公告。而征收房屋要出示的文件有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房屋评估报告以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所以二者的文件是不一样的。

  一、征收土地文件与征收房屋文件一样吗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不一样的。土地征收是先发布土地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明确的补偿安置方案,房屋的拆迁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给出公告以及补偿决定的。

  二、土地征收补偿费有哪些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因为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对于土地上的房屋其实也是会进行拆迁的,所以有的人就认为征收土地要求公示的文件就与征收房屋要求公示的文件一致。但严格来讲,对土地的征收与对房屋的征收是不一样的,因此实践中需要严格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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