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于洪律师 于洪律师,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执业律师,辽宁省优秀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学术委员... 详细>>
律师姓名:于洪律师
电话号码:0421-6823555
手机号码:13304913801
邮箱地址:yh2088@126.com
执业证号:12113198910208394
执业律所:辽宁蓝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凌源市市府路东段26号工会大厦四层
现在网络发达,人与人面对面的交流在减少,更多的是通过QQ、微信等进行交流。但是,若自己被他人在QQ群或者微信群、朋友圈里谩骂,损害自己的名誉权,可以要求赔偿吗? 详细>> [2022-03-25]
我在服装店看中一件外套,由于拿不定主意就用手机拍下来,打算让姐姐参谋一下,没想到遭到店主阻止,称店内禁止拍照。既然店内商品已经公开陈列,为何不让顾客拍照呢?在实 详细>> [2022-03-25]
国际上,侵犯商标权的责任主要有3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因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详细>> [2022-03-25]
侵权行为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益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详细>> [2022-03-25]
现实中的某些行为构成产品质量侵权会产生侵权责任,那么产品侵权的责任如何承担?在产品侵权责任中,侵权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应当是产品缺陷的造成者,是谁造成的缺陷, 详细>> [2022-03-25]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精神赔偿解释》列举的人格权和人格利益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带有人格特征 详细>> [2022-03-25]
核心内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地面施工侵害人身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在地面施工过程中没有迟到注意义务,造成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的损害而且生产的民事责任。 详细>> [2022-03-25]
核心内容:一般侵害身体权有哪些情况?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即视为侵害身体。 详细>> [2022-03-25]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是一种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那么人身权的分类具体有哪些,人身权的分类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人格权,另一类是身份权。一、人格权人格 详细>> [2022-03-25]
人格权主要是指公民、法人的姓名或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是法律赋于权利主体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具备的人身权利。因人格权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时 详细>> [2022-03-25]